2006年1月2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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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借”钱不还 受贿多在春节前
检察官提醒:领导干部要过好廉政年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玲玲

  本报讯  一个副局长竟坐拥一千多平方米的商铺和近三百平方米的住宅,他哪来这么多钱投资地产呢?原来,这些钱都是“借”来的,而且还不用还。昨天上午,这位喜欢向人借钱的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傅兴良涉嫌受贿案在萧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还发现,傅兴良多数受贿行为都发生在春节期间。
  傅兴良原来是萧山区建设局副局长、萧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分管新区市政道路建设、绿化养护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等工作。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傅兴良涉嫌受贿435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3月,傅兴良将一项数千万元的市政工程承包给俞某建设,为了表示感谢,俞某先后六次给傅兴良送上了人民币32万元,但傅兴良仍然以买房子和儿子出国的名义向俞某借了86万元。1999年9月,傅兴良将市心中路维修工程交给了丁某承建,并以买车库缺钱为由向丁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后丁为了感谢傅兴良,当面撕毁了借条。1999年8月,李某从傅兴良手中承接了829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为了表示感谢,李某先后六次给傅兴良总共送了12万元,傅兴良向李某开口借了150万元……
  傅兴良受贿来的这些钱都用于购置地产。目前共有4处店铺,共计1330平方米,还有两套住宅近300平方米。为了掩人耳目,傅兴良把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都填上了亲戚的名字。
  针对傅兴良案的特点,检察官提醒:不少别有用心的人都会借着节假日向领导干部拜访送礼;春节将至,领导干部要紧绷法律弦,自觉抵制贿赂,过一个廉政年。